信息公开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

对秦皇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7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08-14
浏览量:28

赵保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利用优质水资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对我市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尤其是通过水资源赋能乡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高度关注和宝贵建议。您的建议紧扣乡村振兴战略要求,聚焦我市水资源禀赋优势,提出的思路方向明确、措施具体可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为我们改进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我局高度重视,经专题研究,并紧密结合地下水管理严峻形势和水资源刚性约束要求。

一、水资源状况

我市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降水量及径流量年际年内变化大,时空分布不均。根据秦皇岛市水资源第三次评价最新成果,全市多年(1956-2016年)平均降水量665毫米,水资源总量16.1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11.5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7.2亿立方米,重复量2.6亿立方米,但人均水资源量518立方米,仅为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1/4。

二、开发利用现状

河北省是全国地下水超采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我省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而立足京津冀协同发展节点城市定位,秦皇岛市委、市政府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理华北地下水“大漏斗”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把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要民生工程、重点生态工作,强化顶层设计,打好组合拳,强力推进落实,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取水许可管理作为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重要抓手,是协调和平衡水资源供求关系,实现水资源永续利用的可靠保证。直接取用地下水的取水许可审批权限更是作为重中之重,在2018年被上收至省水利厅;2020年省厅曾发文明确申请新办地下水取水许可的,经县级政府和市级政府同意后报省水利厅;2021年,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明确,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确需开采地下水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逐级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恳请理解与支持

严格的地下水管理政策,是保障区域水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石,也为科学引导水资源向高附加值、低耗水产业转移创造了条件。恳请代表理解当前地下水管理的严峻形势和政策刚性,并向基层干部群众广泛宣传,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务必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科学优选水源进行开发和利用。

您在提议中提及的秦皇岛市水源头饮用水有限公司集体桶装水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已于2025年5月15日取得省水利厅批复,审批时间在法定时限内。

长期以来,我局始终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严格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化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管理,在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生态基流和工农业生产用水的基础上,积极支持水资源科学、高效、可持续地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十分感谢您对我市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的关心,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今天是:
版权所有:秦皇岛市水务局   主办:秦皇岛市水务局  

冀公网安备 13030202002416号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1303000036  联系方式:3739758  冀ICP备字0800927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