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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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水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4-21
浏览量:1746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秦〔水政〕罚决字〔2022〕第01号

被处罚企业名称:杨永明

处罚事由: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开槽弃土,影响河势稳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项

处罚机关:秦皇岛市水务局

处罚结果: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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