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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四治”并举推动“河长制”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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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以夯实区乡村三级责任为纽带,推动河流联治。成立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区、乡、村三级河长78名,形成了压力层层传递的治水责任链条。明确各级河长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7项工作制度,将河长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集中研判解决问题。建立“开发区河长制”微信工作群,一经发现问题,立即上传并跟踪整治情况。 二是以戴河生态水系治理为突破,带动河流全治。对戴河及小汤河、新河、小潮河50余公里水环境进行集中治理。统筹推进区域其他沟渠治理工作,开展了“清河活动”等专项整治活动。 三是以发动群众力量为关键,促进全民共治。在戴河、小汤河、小潮河等河道堤防悬挂横幅30条,印发宣传单1.2万份,出动宣传车6台次,大力宣传“河长制”工作。通过秦皇岛日报、圆梦秦皇岛等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设立“河长制”公示牌44块。积极推进村民共治,聘请热心公益人员监督河流整治工作,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四是以建立长效机制为保障,实现河流长治。区财政每年拿出专项资金用于河道管理保护,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了资金保障机制。区级河长每季度巡河1次,乡级河长每月巡河1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1次,河道管理人员每天巡河1次,建立了河长巡河制度。实行“河长制”月巡查、季督查,各“河长制”工作成员参谋单位每个月组织一次巡查,区督查室、区河长制管理工作办公室牵头成立督查组,每季度组织一次督查,建立了督查机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将考核河长制工作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建立了评比考核机制,有力推动了“河长制”的有效开展。


转自:中国▪秦皇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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